2007年11月3日

iPhone:時代雜誌譽為年度最佳發明

時代雜誌這期的封面是iPhone,標題是:年度最佳發明。文章裡面提到iPhone有一些缺點,這東西不能在上面打字,速度太慢,體積太大,跟 AT&T 榜定......等等。但是 iPhone 仍然是年度最佳發明,理由有五:

1. The iPhone is pretty
大部分科技產品不注重設計,但 iPhone 的卻是非常注重設計。

2. It's touchy-feely
Apple 並未發明觸碰視窗的技術,但是 Apple 巧妙的把他跟圖形介面結合,創造出友善的新介面。

3. It will make other phones better
以前手機的功能要受限於手機服務業者是否有提供服務,手機的設計要配合手機服務業者的功能,但是 Apple 和 AT&T 卻協議,AT&T 要配合 iPhone 的功能,讓手機能有前所未有的自由。

4. It's not a phone, it's a platform
上面搭載著 OS X。是一個完整的卓上型電腦作業系統。iPhone 可以說是一個手持電腦。

5. It is but the ghost of iPhones yet to come
iPhone 就像 6 年前的 iPod 一樣將會引領風潮,持續發展。幾年之後他將會更 Cool,更便宜。
Time全文見於:Invention Of the Year: The iPhon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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